醫療過失的處理方式
在懷疑醫療過失案例中,應立即採取系統性調查並向適當機構報告,同時保護患者安全並確保證據保全。當發現明確的醫療過失證據時,必須依法向醫院內部管理機構、同行評審委員會或州執照委員會進行報告,特別是當不良行為對患者健康構成直接威脅時。1
醫療過失的定義與構成要素
醫療過失需要證明以下四個要素:
- 醫師對患者有照護義務(通常基於醫病關係的存在)
- 違反適用的照護標準(違背義務)
- 患者因此受到傷害
- 該傷害是由違反照護標準直接導致的1
值得注意的是,不良結果本身並不足以證明醫療過失。根據醫學研究院的報告《人非聖賢:建立更安全的醫療系統》,即使在正確執行醫療處置的情況下,患者的狀況也可能惡化1。
發現可疑醫療過失時的行動步驟
1. 識別與報告
當發現明顯不安全的行為(如在藥物或酒精影響下執業、偽造醫療資訊、對同事或患者的智識不誠實)時,應立即向以下機構報告:
- 醫院內部的醫師障礙計劃
- 兒科主任或醫院人員主管
- 醫院同行評審機構(適當時)1
對於哨兵事件(導致死亡或嚴重身體/心理傷害的意外事件),應徹底討論並向聯合委員會報告1
對兒童健康構成直接威脅的不勝任行為應直接向州執照委員會報告1
2. 證據收集與保全
- 確保相關醫療記錄完整保存
- 記錄事件發生的時間序列和相關人員
- 保存所有可能作為證據的物品和文件1
3. 專家證人的角色
在醫療責任案件中,專家證人的作用通常是雙重的:
- 建立適用於案件的照護標準
- 就是否存在偏離可接受標準的情況提供專業意見1
醫療過失訴訟的特點與後果
醫療過失訴訟可能導致嚴重的財務後果。根據一項對急性中風管理相關訴訟的系統性回顧:
- 在246起缺血性中風和26起顱內出血相關的醫療過失案例中,56%的案例最終沒有賠償,27%在庭外和解,17%進入法庭審判並導致原告勝訴
- 和解案件的平均賠償金額為$1,802,693
- 原告勝訴案件的平均賠償金額為$9,705,0991
最常見的指控包括未能診斷和未能治療,特別是在急性中風管理中1。
預防醫療過失的關鍵措施
1. 建立有效的同行評審機制
醫學會倫理委員會、醫院資格和使用委員會、發病率和死亡率審查等形式的同行評審機制對於確保良好的醫療實踐至關重要1。
2. 及時轉診至專科醫師
研究表明,及時將患者轉診至神經科醫師或其他適當的專科醫師可能降低被判定為過失的可能性1。
3. 建立開放的錯誤報告文化
接受"錯誤會發生"的理念,並認識到錯誤可能影響任何系統和任何醫師,需要公開討論,並提供關鍵的學習和系統改進機會1。
4. 改善溝通
許多醫療過失案例涉及溝通失敗,如未能及時回電或未能按承諾向家屬報告檢查結果1。
注意事項與陷阱
- 在調查過程中,應保護被調查醫師免受破壞性的閒言碎語和謠言,溝通應受保密規則約束,直到指控得到證實或醫師被開脫1
- 在某些州,同行評審被視為"可發現",這意味著參與善意同行評審活動的醫師在案例審查後可能被起訴,這種情況下保密性缺乏會削弱同行評審過程的有效性1
- 專家證人在醫療過失案件中提供證詞時有道德義務提供誠實、客觀和準確的信息,不應接受超出其專業領域的專家證人承諾1
醫療過失的處理需要平衡保護患者權利與避免對醫師施加不合理嚴厲制裁的需求。有效的法律機制應確保每一起醫療過失案例的及時徹底調查和起訴,以防止此類後果在未來再次發生。